中国科学院长春应用化学研究所主办2种学术期刊《分析化学》《应用化学》、1种科普期刊《化学通讯》(内部通讯)。学术期刊是科研成果集中记录和交流传播的重要载体,是学术话语权的重要阵地,在学术评价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始终服务于国家创新发展战略。

根据1998年6月中国科协《关于建议各学会学术期刊收取版面费的通知》,2006年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宣传文化增值税和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2014年《关于规范学术期刊出版秩序促进学术期刊健康发展的通知》, 2016年国家自然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中有关允许支付“阶段性成果出版费”,2017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干意见》等精神,为加强对学术期刊的规范管理,参照同类学术期刊相关办法,对版面费收取做如下规定:

一、期刊收费项目及标准

1.论文作者在接到各期刊正式录用通知和版面费通知后,需要将版面费转账至中国科学院长春应用化学研究所,由财务处开具正式的版面费发票。

2.期刊出版后,编辑部将样刊和版面费发票邮寄给作者。

3.通过“三审制”被正式录用的论文按照如下标准收取版面费(《化学通讯》不收取费用):

学术期刊刊名 版面费收取标准 备  注
《分析化学》 300元/页 封面文章另加1000元/篇;英译稿不另收费;彩图费300元/(页)幅;非印刷版英文稿按200元/页收取;编委作为通讯联系人免收版面费;我所科研人员为通讯联系人且为第一单位的不收取版面费;约稿不收取版面费
《应用化学》 200元/页

二、收取费用的管理

  1. 收取的版面费全部交由中国科学院长春应用化学研究所财务处统一管理,收支两条线。
  2. 版面费的使用全部用于学术期刊出版与发展,实施统筹管理。
  3. 版面费收取标准从2020年7月1日起执行,劳务支出项从2020年10月1日起执行。

本管理办法自即日起实施。

中国科学院长春应用化学研究所联合编辑部

2020年4月30日